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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一杯15元的奶茶,却要20元起送,不得不多点一杯凑单——不少消费者点外卖遇到过这样的起送门槛。近日,浙江台州两商家因设定起送费不合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3月3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行动中,当地一家餐饮店因设定外卖“20元起送”被责令整改。此前,该局执法人员巡查网络餐饮店铺时发现某牛排店外卖网页标有20元起送,但该店销售的香酥深海鳕鱼条、新奥尔良鸡翅(4只)等单价均未超过20元。执法人员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为什么不可以设外卖起送价?”牛排店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解释,《反食品浪费法》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店铺设定“起送价”高于部分食品单价,使消费者不能按需购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过量购买也会形成食品浪费隐患。
在台州临海市市场监管局28日公布的一批反食品浪费案例中,也有一起因设置过高外卖起送价被查的。
3月,当地执法人员在网络订餐平台线上巡查中发现某凉皮店设置的外卖起送价为50元,明显超出同类店铺10-20元的起送价。该店的一人份食用商品售价在20元内,未达到起送价,易诱导过量点餐,可能造成食品浪费。
该局认为,凉皮店的行为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构成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行为,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网络订餐单位设置起送价,应在核算经营成本的基础上把握合理区间,尊重消费者自主合理点餐的权利。本案当事人设置的起送价明显高于同类行业标准,导致部分消费者不能按需点餐。”临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在平台页面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关于是否可以设外卖起送费,法律未作明确。澎湃新闻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卖起送费相关案件的查处并非“一刀切”,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
“浙江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举措之一是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考虑品类、客单价等,合理约束商家设置起送额度,避免‘名为优惠实为浪费’,并依托浙江外卖在线开展平台企业合理定量监测。”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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