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食品超市。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贵州中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惠民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月29日,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的惠民韭菜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报告编号:DC22520100690275659。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检查发现仓库已无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场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二)经查明,在贵州中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抽检的上述不合格食品,实际为贵州中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经营。该惠民韭菜(购进日期为2022-12-25)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DC22520100690275659,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该批次惠民韭菜共购进21.2斤,进价为3.8元/斤,售价为4.28元/斤,已售完,货值金额90.74元,违法所得为10.18元。
(三)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超市整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该企业开展了自查活动。
(四)销售企业贵州中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29日张贴召回公告及进行退货赔偿。
(五)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在购进、销售时加大自查、自检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标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