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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案,判了
2023-08-04 18:16:50来源:北京日报


【资料图】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记者 刘柳

据央视新闻消息,8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沈德咏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沈德咏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德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曾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2022年3月21日,沈德咏官宣被查,同年9月7日被双开。通报指出,他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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